温州网讯 全市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推出了系列改革措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当事人胜诉率有所提高。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获悉,在“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24字指导方针中,“保护合法权益”被置于首位。
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的指导思想从以往偏重“促进依法行政”,逐步向“保护合法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转变。统计表明,在2004年至2006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胜诉的为33.2%;其他结果的为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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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通过诉讼指导、法官释明和审判协调等工作,引导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利益,取得了较好效果,特别是在行政审判中为当事人和行政机关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从而在有利于维护当事人权益时,也化解了大量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同时严禁一味强调协调,对案件久拖不审。
为了不断增强行政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全市法院推出向人大报送开庭排期表,邀请人大派员旁听庭审,并且特别规定,每个法院每年至少选取一个重大、典型的行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旁听。从今年5月开始,法院推行了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制度,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原告人数在十人以上的集团诉讼等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案件由中院管辖,中院经审查后再指定被告所在地以外的基层法院审理。 (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