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电视购物日益普遍。如果遭遇了“陷阱”,你会将自己的权益维护到底吗?在龙湾打工的湖南人吴先生,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的观点。
吴先生在龙湾区一家建材公司做保安。今年41岁的他,对容貌的重视一点都不亚于女士。今年10月初,他在天津卫视的电视购物栏目中看中了一套韩国大长今品牌的美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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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了联系电话后,吴先生便接到了多个自称是该产品销售商的电话。经讨价还价,原价2000多元的美白产品,吴先生出500元向北京一家公司购买。
10月20日,快递人员将产品送到了吴先生手中。吴先生付了款,打开一看,收到的哪是什么韩国大长今的美白产品,而是几瓶深圳产的葡萄籽软胶囊和蜂胶软胶囊,另外还有一盒国产十片装的“美白急救”面膜,而且都没有功能说明书。
吴先生向12315投诉,12315的工作人员说,这件事需北京工商部门受理;吴先生又向北京12315投诉,但对方以“买卖没有发票”为由,建议吴先生请温州工商部门解决。第二天,气愤的吴先生直接将电话打到了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天津广电局投诉。
几天后,一名自称是“韩国大长今北京经销商”工作人员给吴先生打来了电话,表示愿意退款。但吴先生不同意,他坚持要一套正宗的韩国大长今品牌的美白产品。
现在,吴先生还在通过各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说,“我希望通过这次经历,让更多的消费者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