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昨天中午,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在拱宸桥蚕花园整治车载水果摊时,车主李某夫妻竟钻到执法车下阻碍公务达两个小时。昨天下午,拱墅公安分局对李某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决定。
安徽来杭务工人员李某在拱宸桥一带用农用车占道设水果摊已有一段时间,不但影响交通,而且果皮常常撒了一地,影响环境卫生。
昨天上午10时,拱墅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突击整治。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李某夫妻正在占道经营。因为此前执法队员已向摊主发了《关于对农用水果车乱设摊实施从重处罚的公告》,并多次给予教育劝导,所以这次要坚决予以取缔。
在暂扣经营物品过程中,李某夫妻对执法队员拳打脚踢,并钻入执法车下,引起群众围观。110民警赶到后,教育劝告很长时间也无效,只得将二人带往派出所处理,此时李某夫妻已在车下呆了两个小时。
车载水果摊是目前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在拱墅区每天有近百辆车载水果摊与执法队员“打游击”。车主大多数是外来人员,用自驾农用车(均为安徽等外地车牌)来杭贩卖各类水果,布点多,流动大。贩卖人员一般有两人,一人贩卖,一人呆在驾驶室,一见执法人员来了,就很快开车逃离,给管理带来难度。
针对这种现象,拱墅区11月12日制定《关于对农用水果车乱设摊实施从重处罚的公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乱设摊,特别是不得利用农用车占道贩卖水果。违反相关规定,将处以5000元至1万元罚款。对屡教不改者,将没收其农用车等经营工具。对阻碍城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