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11月12日上午,嵊州市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对推进2008年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嵊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提出要求,副市长夏春燕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江仁、市政协副主席杜洪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08年是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推进阶段,总体目标是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实施“新农合”门诊结报信息系统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时间要求是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农民个人统筹金收缴工作。
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有了调整:人均筹资标准从65元提高到100元,其中农民个人从20元增加到40元,市财政从33元增加到48元;市内定点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从20%提高到25%,市内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20%和1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有关政策《今日嵊州》将作另外报道)。
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为: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目标,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7家,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督规范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盛秋平在会上指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具体体现,全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思想认识要到位,政府职责要到位,资金保障要到位,部门协作要到位,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总结探索,不断创新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