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某天,中国游泳队主赞助商耐克公司要拍平面广告,指定奥运冠军罗雪娟出场,酬劳为5万元。
这一天被传说。有人说:在父亲罗国安的授意下,罗雪娟突然将报酬要价提高到30万元,引发众怒。此后,又有传说,罗雪娟因缺席中央电视台和浙江省政府联合举行的访谈节目,被低调“贬回”浙江省队。
有意见认为:罗雪娟太在乎钱,太蛮横无礼,目无组织和纪律,活该被罚回地方队。
显见的事实是,作为中国游泳队金字招牌,罗雪娟除了接拍飘柔广告之外,再没接过任何赢利性质的广告单。而同期的奥运冠军田亮和郭晶晶则成为广告明星。
罗雪娟说:“在我看来,运动员本质工作就是训练,我不想因为其他的事情耗费太多精力。如果要接,一定要找国际品牌,和我的知名度相匹配。一般的企业无法体现我的奥运冠军价值。”
对于这场沸沸扬扬的“耐克风波”,罗雪娟说:“这些事情大家传来传去,谁也没有来核实过,我与耐克的合作(其实)很愉快。”
罗雪娟解释说,在现场,她确实向有关方面问了一些细节问题,但不知怎么就被理解为狮子大开口,“而且这个合作是游泳中心和耐克公司的事情,我父亲哪有权力说三道四呢?他根本没有在场,也不可能对此提出非分要求。”
另有消息说,阿迪达斯公司曾找过罗雪娟,许诺给游泳中心300万元代言费,但由于游泳队和耐克合作在先,只得作罢。后来这个代言人变成跳水队的胡佳。纷扰在罗雪娟身上的还有房子问题。
2007年1月,罗雪娟退役时,她向浙江省体育局讨要房子的事又被炒得沸沸扬扬。据称,在雅典奥运会前,杭州市相关领导曾许诺,罗雪娟如夺取奥运冠军,就奖励她一套房子。对住在老房子里的罗雪娟及其父母而言,这不啻是个奋进动力。
但金牌拿回后,承诺房子的领导却因人事调动走了,而省体育局的规定是:已婚的奥运冠军才能分到房子。中国女排队长周苏红,因为和汤淼领了结婚证,分到了新房,而罗雪娟因未婚未被考虑。
罗雪娟说:“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既然都是为奥运冠军、为国争光,干嘛还分已婚未婚?我总不能为了房子去结婚吧?在所有雅典奥运冠军中,我是唯一没有享受到优惠分房政策的人。我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希望操劳了一辈子的父母能住得好一点。”
为了自己的房子,罗父罗国安跑遍杭州市,给杭州市政府新任领导及浙江省体育局领导三次写信咨询,求个说法,但都不了了之。后来,浙江省体育局有关方面声称给他们提供经济适用房,并反复催着把指定金额汇进一个账号。因为连房子在哪儿都不知道,罗家未把钱打到账号上。
再后来,有关负责人带罗国安到城西一个即将竣工的楼盘前,指着身后一栋楼说,“这就是你们将来要住的地方。”但此人对房子的朝向、户型及楼层没有明确答复。罗家最终选择不交钱。
罗国安说:“按照杭州市的政策,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就得把老房子交出来。每个家庭只能有一套住房。可我们老房子的地段好,新房子离市中心又远又不方便,像罗罗(罗雪娟)去训练、我们去医院等等都会受到影响。而且,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都不清楚,怎么能贸然交钱呢?这可是我们一家人的血汗钱啊。”
现在,罗雪娟仍旧和父母住在不到7 0平方米的老房子里(这个房子是近两年罗爸爸所在的单位内部调换得来的,以前的老房子不足30平方米。即便是再熟悉的朋友,她也没有邀请去过她家)。她说,别人都能去影楼拍照,放大了摆在家里。但她只有奥运夺冠时的照片,没有办法放大,因为无处摆放,只能压在箱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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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奥运会结束后,浙江省体育局把女子200米自由泳选手杨雨交给罗雪娟的教练张亚东,以备战2005年全运会。罗雪娟强烈不满,消极怠工。有一天,张亚东忍不住了,打了她一巴掌。
罗雪娟的意思是:队员带多了,影响教学质量。
张亚东的意思是:我一直在容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