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前天晚上8时许,义乌警方在金华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抓获两名广西博白籍犯罪嫌疑人庞某(男,31岁)、庞某(男,18岁),成功破获“11·15”持枪抢劫杀人案,并查获追回15万元被抢现金。
前天傍晚5时40分,浙江文成籍客商林某(男,46岁)在义乌市稠城街道祠林小区某幢一楼梯上,被持枪歹徒枪击后抢走现金15万元。两名歹徒作案后驾驶一辆摩托车逃离现场,被害人林某生命垂危。案发后,义乌警方迅速按照重特大案件处置程序开展工作,并很快向金华范围内发出协查通报。
当晚8时许,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神情慌张,随身还带着3万多元现金,简单盘问后不能说出钱的来源,并且其体貌特征和义乌劫案的犯罪嫌疑人相似。该男子被带回管理处接受调查。半个小时后,又一可疑男子出现在民警的视线中,此人身上携带的现金有10多万元,钱被装在一塑料袋里,来路可疑。
经审讯,广西男子庞某交代,就是自己在义乌作的案,他前几天被同村另一庞姓男子叫到义乌。那几天,对方打牌经常输钱,而他毒瘾发作需要大量的钱来维持。于是两人起了抢劫的念头:盯上了在他们住的旅馆边上一经常去银行取钱换外汇的男子。
前天下午,庞姓男子打牌后就将平时放在身边的枪给了他,让他在楼道里等。6时许,对方来电话说,那男子已过来了,是一个人,可以下手。那个男子提着装了15万多元现金的包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时,他掏出枪实施抢劫,不料,那男子身材高大不甘示弱,奋起反抗。这时庞某手中的枪就响了,这一枪打中对方的大腿。随后,庞姓男子过来将包拎走,两人乘坐事先在二手市场买来的摩托车离开现场,一直逃到偏僻处,进行分赃,庞姓男子给了庞某3.7万元钱,两人分头走了。据交代,抢劫使用的枪为霰弹枪,案发后被抛弃。当晚9时许,义乌警方将两人带回义乌。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