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前些天,天台县城关的李大妈听说当地一个志愿者团体正在进行“向贫苦地区送温暖”活动,立刻回家挑出了一些衣服,交给了志愿者。
一周后,李大妈接到了志愿者的电话,问起她捐赠的衣服里是不是夹着一枚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李大妈这才想起,几年前,她曾把金首饰藏在很久不穿的衣服里。她完全忘了这茬事,把首饰一起给捐了出去。
金首饰找到了,本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让人郁闷的是,受捐人却不愿归还这两件被错捐的首饰。无奈的李大妈只好向法律界人士咨询,打算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捐赠的衣服里藏着金器
家住天台城关的李大妈是一位退休职工。不久前,天台县一志愿者团体特地找到了李大妈,请她为贫困山区捐赠衣服、被子。当时,李大妈一口答应下来,翻箱倒柜挑出了一些衣服,交给志愿者。
这批衣服很快被运到了天台县某乡。在志愿者分发衣服给当地贫困户时,两件金器从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一位志愿者留了心,查到李大妈的联系方式后,打去了电话:“你衣服里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句话让李大妈一下子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情。
“七八年前,我把金戒指和项链放在一件衣服的口袋里,后来这件衣服被放进了衣柜,再也没有穿过。前两年,我还为了找这两件金器,搜遍了家里的每个角落,可是就没想到去搜一搜衣服。”李大妈回忆道。
电话那头,那名志愿者很笃定地表示,会帮李大妈要回这两件金器,叫她不要担心。
受捐村民不肯退回金器
可是,不久后,李大妈等来一个令她无比郁闷的消息——领到藏有金器衣服的受捐村民不愿交还金器。
志愿者也很无奈,向李大妈转述了那个村民的理由:“他说,你既然已经把衣服捐出去了,就意味着把衣服里夹着的金器也捐出去了。”
李大妈很气愤,对这样的说法难以接受。“我捐出去的只是衣服,捐出时并不知道里面夹带了金器,怎么能说把衣服捐出去就等于把金器也捐出去了呢?”
得知此事后,当地乡镇的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也多次找到这位受捐村民做思想工作,动员他交还金器。但他就是听不进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这位受捐村民。“金器是我母亲捡来的,后来送给了我女儿。”该村民说,他也不知道母亲是从什么地方捡到的,不知道失主是谁。所以按农村的惯例,他暂时保管这些金器。
他的语气中,丝毫没有退还东西的意思。
律师说法
受捐者占有金器已属违法
浙江腾升律师事务所的梁平律师认为,李大妈响应爱心行动,她所捐赠的只是旧衣物,而遗忘在衣服口袋中的金项链和金戒指并非捐赠物品。
“遗忘在衣物中的金器显然非李大妈自觉捐赠的物品,这些金器仍属于捐赠者的个人财产,受捐者应无条件退还给捐赠人。”梁律师认为,受捐者想占有捐赠人非捐赠品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伤害了捐赠者那颗火热的心。
台州市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李大妈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出现过,但受捐者都主动退还给了捐赠者。台州市慈善总会将会要求当地慈善机构或志愿者协会帮助李大妈找回金器。(181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