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决定在2020年前基本掌握全省地质遗迹资源特征与形成过程,建立覆盖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的保护网络。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地质作用,形成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地质自然遗产。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规划显示,10亿多年前,浙东南与浙西北分属于不同的古陆,被大洋分隔。10亿-9亿年前,浙东南与浙西北拼接。7.5亿-4.5亿年前,浙江被海水淹没。可能在4.5亿年前或更早,浙东南被挤压隆起为陆地。约4.2亿年前浙西北也隆起为陆地。约6500万年以来的新生代,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壳差异升降明显,地质作用塑造的地貌景观得以保存。许多地貌遗迹在美学与地貌科学上具有高度的价值,突出的是浙西北的岩溶景观、浙中的丹霞地貌和浙东南的流纹岩地貌等。
据了解,浙江初步登录的地质遗迹有895处,分属地层、构造、岩石、矿产、古生物、地质灾害、地质地貌、水体8大类,涵盖了地质遗迹的主要类型,包括钱塘江之江段、灵隐寺飞来峰岩溶地貌、良渚文化遗址剖面、雁荡山火山构造与火山岩地貌等。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指出,地质遗迹的保护建设将包括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建设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同时,建立健全地质遗迹保护的资金保障和申报体系,拓展引资渠道,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