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
一起历时16年之久、曾被退查27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6年多又获释的案件终因证据确凿而重新定性。日前,天台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周友爱。该案因涉及到新旧刑法、刑诉法之间的差异,故颇令人寻味。
1991年,天台人周友爱与婆婆许雪梅产生矛盾。1992年3月29日下午,周友爱与其三姐周再明在自家楼上密谋要杀死婆婆,并找来其弟周友喜帮忙。
这天夜里,搓好麻将回来的许雪梅睡得很香。周友爱就住在她隔壁,中间只隔着一道三夹板,事先,周友爱已经把板壁剪了一个洞。当婆婆睡熟后,周友爱和周再明两人就穿过板壁到她婆婆房里,先用枕头闷她的脸,再用双手卡她的喉咙,许雪梅从最初的挣扎变成了无声无息。
这时,其弟周友喜一进门,就发现事情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他又找来一根电饭煲的电线,勒在许雪梅颈上,确定她死了才放手。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许雪梅的尸体,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尸体检验结果为机械性窒息死亡。公安机关对与她生前有矛盾的人进行了排查,很快就确定了周友爱为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周友爱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于1992年5月8日将其收容审查。而同伙的周再明和周友喜却已逃之夭夭。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仅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定罪。当时婆婆已经下葬,而同杀者已经逃走,所以法院不能定罪判决,遂由检察院退回公安被充侦查,而公安机关认为事实清楚,又再次移送起诉。如此翻来覆去,竟然退查了27次,而周友爱也因此在牢里一呆就是6年,一直未予定罪。
因经退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周友爱于1998年9月18日被释放后改为取保候审。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外逃亡前后达16年之久的姐弟俩在公安机关严密的侦查下,于2007年相继落网。他们对合谋害死许雪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于是,在监外逍遥了近十年的周友爱,又重新被“请”进了监狱。这回,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周友爱终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