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前天召开的舟山市灭蟑螂先进城区复查汇报会上获悉,2003年至2007年期间,我市共投入133万元灭蟑经费,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灭蟑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使蟑螂密度常年控制在了不足为害的水平。今年8月和10月的两次自查结果表明,蟑螂阳性率分别为2.42%和1.66%,蟑迹阳性率分别为2.79%和1.52%,所查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标准控制范围。
我市积极探索灭蟑除害市场运作机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自去年开始对城区餐饮行业实施灭蟑工作市场化运作,改变以往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灭害体系,由PCO(有害生物防治)公司承担消杀任务,并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我市于1995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灭蟑先进城市”,并在2002年2月接受了第一次复查,此次是省灭蟑复查考核组对我市进行第二次复查考核。考核组在听取汇报后,已分赴定海和普陀实地检查灭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