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1月21日,平阳法院,被告席上站着6名聋哑人,正是他们制造了今年5月14日发生在平阳鳌江镇新河路工商银行门口的30万元抢夺案。
今年5月14日下午,平阳鳌江镇某公司老板李先生从新河路工商银行营业厅取出30万元现金,打算给员工发放工资。他提着袋子上了车,把袋子藏在副驾驶座下,然后发动了汽车。车刚开出2米左右,车轮传来异响,于是他停车下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这时突然从旁冲出一名陌生青年,迅速拉开右侧车门,抢了装钱的黑袋子撒腿就跑,随后坐上一辆已经发动的摩托车,转眼就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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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仔细查看后,发现车的轮胎扎进去一根铁钩。这是一个局,设局的正是程某等四名聋哑人。
他们先到银行前蹲点,寻找作案机会。当领取了巨款的李先生进入他们的视线后,高某打手势告知程某等人,将事先准备好的带铁链的铁钩放在李先生停在银行对面的轿车左后轮下。当李先生发动车子后铁钩扎进轮胎。趁李先生下车查看之际,薛某打开副驾驶室车门,抢走现金,然后乘坐程某驾驶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查明,这伙人在银行门口抢钱已经是老手了,其中阮某伙同他人以类似的手法先后在平阳鳌江,苍南钱库、宜山等地三次抢得赃款16.76万元、5万元和3万元。
11月21日,平阳法院对这起聋哑人布局抢夺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程某、薛某、高某、阮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缪某、严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孟鹏 通讯员 方忠哨)
>>>提醒
1.到银行存取巨款时,最好和朋友结伴而行,进出银行时要注意查看身边有无可疑的人员或摩托车等。
2.如果自己驾车前往,在车辆启动前应注意查看轮胎下有无尖形异物,防止破胎窃物。
3.行车过程中,要尽量落下车门锁,防止遇红绿灯时遭人拉车门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