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有多种疾病而在监外服刑已经五个多月了,62岁的陈定明处处感到作为一个罪犯的不自由和不习惯,隔三差五要到医院检查,出门要经过批准,更别提旁人的指指点点了。这个舟山市水产局的末代局长是在今年6月13日被舟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的。一个人犯下五宗罪,陈定明由此创下了舟山历史上受惩官员犯罪的名目之最。
自称“老实人”的陈定明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日前,笔者通过翻阅案卷、采访办案人,渐次揭开了这个谜团。
情人的房租老板买单
1993年,一直为人低调、被人看好的陈定明被任命为舟山市水产局局长、党委书记。在此之前,以“老实人”自居的他一直在水产部门工作,倒也没传出有什么风流韵事和经济问题。不料,当上局长的第二年,“老实人”开始变坏了,早有家室、儿子都快成家的陈定明认识了岱山一方姓小姐,双方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能够与陈局长更近,方小姐离开岱山到定海。陈定明自然不敢把她往家里带,就给她在外面租房子,但他又不想付房租。刚好,此前在陈定明的要求下定海区水产局大楼卖给了舟山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房产公司。于是,陈定明就打电话给该公司经理刘某,要他给方小姐解决房租。刘某哪能敢说不,当即表示没问题。就这样,从1995年到1997年,遵照陈定明的指示,刘某一共给方小姐报销房租费1.8万元。陈定明一有空就往方小姐的出租屋里跑,过着“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荒唐生活。1997年底,在陈定明的资助下,方小姐买了新房,搬出了出租房。
因为陈定明一直不肯与妻子离婚,方小姐见“转正”无望,终于在1999年冬天决定离他而去。陈定明也似乎有些厌倦方小姐,加上妻子对他“包二奶”的事有所察觉,曾扬言到纪委告发他。陈定明权衡再三,给了方小姐一笔“损失费”,割断了这段孽情。
自从刘某轻易给方小姐报销房租后,原本“在向别人伸手方面胆子很小”的陈定明开始变得胆大了许多。1995年至1998年,身为舟山市水产局局长的陈定明为定海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1998年过年时他在家中收受王某送的人民币2万元。
1999年,陈定明将舟山市水产局驾驶员袁某一下子提升为局办公室副主任,袁某为了感谢,当即送给正在装修新房的陈定明共计价值人民币1.1万元的三只空调。2001年初,听说定海区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被纪委叫去了解情况后,陈定明连忙将空调款退给了袁某。
不过,此时退钱已经迟了,陈定明案发后,法院判决时将这些款项都一分不少地被计入陈定明的受贿款,包括刘某替方小姐报销的1.8万元房租费,虽然陈定明感到有点冤,但法律却毫不含糊。
1200多万公款挪给自己的公司
2001年9月,舟山市政府决定撤销市水产局,组建海洋与渔业局,陈定明被任命为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国有企业舟山海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望公司)董事长。在这家国有公司里担任一把手,陈定明有些不甘,但他很快适应了新岗位,因为他找到一条化公为私的捷径。
上任刚一年,陈定明决定用公家的钱做好人。他利用自己担任海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设立海望公司小金库,并将该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放入小金库,名义上说是为了给公司职工搞福利,实际上却是为自己利益考虑。2004年1月,陈定明违反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在明知公司发放奖金要经董事会决定且不得用小金库资金私分奖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从海望公司小金库中提取现金人民币26.3万元,以单位名义作为2003年度奖金私分给海望公司的11名职工,最少的8000元,最多的当然是董事长陈定明,一人独得10万元。
为了更加堂而皇之地赚国家的钱,也为自己留退路,2003年12月,由陈定明提议并组织,原海望公司的16名职工共同出资成立私营公司——舟山市海兴远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司)。为遮人耳目,陈定明以妻子叶某作为控股股东的名义入股,实际上这家私营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权都是陈定明。
为了能够让海兴公司赚钱,从而为自己多获取分红,陈定明利用自己担任海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打着“为了减少作为国有公司的海望公司经营风险”的幌子,个人擅自决定先后8次将海望公司的1211万余元公款借给海兴公司用于经营活动。除130万元用于购买海兴公司的营业用房外,其他的大笔公款都用来给海兴公司经营当时生意很好的海上加油服务业务。从2004年2月到9月,海兴公司就赚到加油服务费近60万!这笔超额利润作为奖金和分红分掉了,因为陈定明妻子叶某是控股股东,自然又是分到最多!2004年底,得知审计部门要对自己进行离任审计了,陈定明才将这1200多万元钱陆续还回了海望公司。
2005年2月,已经快到60周岁的陈定明从国有海望公司董事长位置上“光荣”退休,又一头扎进自己的海兴公司的经营中去。他一边在家拿着国家给的退休金,一边享受着海兴公司的超级分红。2006年1月,海兴公司在对上年的利润进行分红,共计178万余元,陈定明分得71万元。看着花花的银子流入自家的口袋,陈定明虽然身体不好,但他自认为自己退休后的“幸福指数”比当水产局局长时候还要高。
巧吞公款65万
2003年4月,陈定明将海望公司所有的海望8号船以人民币80万元出售给个体船主王某,但别有用心的他没有告诉单位财务做账。后来,王某一直拖欠着海望公司的这笔船款,陈定明也不催讨。2004年底,陈定明即将离任海望公司董事长,见海望8号船仍以固定资产挂于单位账上,就产生核销该账并侵吞船款的念头。于是,陈定明先向委托前来对他进行离任审计的舟山某会计事务所出具虚假证明称海望8号船因非法作业已被没收,后又向海望公司董事会谎报海望8号船被没收了,使海望公司董事会作出海望8号船作财务报损调整的决定。
2005年初,陈定明离任海望公司董事长后,多次向王某催讨该80万元欠款。为了让王某尽快将这笔钱打到自己账上,陈定明擅自免除王某15万元债务,并对王某谎称65万元已由其个人入股的私营企业海兴公司代还海望公司,叫王某将65万元支付给海兴公司。2005年4月和2005年6月,王某分二次将65万元船款支付给海兴公司。这笔钱到了海兴公司小金库后,由陈定明实际控制,并用于海兴公司经营和分红。
就这样,陈定明神不知鬼不觉地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采用欺骗手段将海望公司公款65万元巧妙地非法占有。所幸,案发后,舟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从海兴公司小金库追回了全部赃款。
“老实人”是怎么变坏的
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要露出尾巴,难逃猎人的枪口。2006年春节刚过,就在陈定明一家陶醉在一次性分红71万元的快乐之中时,舟山市检察院从有关部门对陈定明的退休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他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
舟山市中级法院2006年11月9日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陈定明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太多异议,但坚持认为自己挪用公款、贪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私分国有资产都是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职工的利益,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对自己收受他人的4.9万元财物,他认为自己还算是廉洁的,而且刘某给方小姐报销的那笔房租不应该算到他账上,等等。对此,公诉人据理一一反问他:你是为了哪个企业发展?职工拿到多少?你自己分到多少红?如果刘某不是为了感谢你,不是看在你的面上,他会给方小姐买单吗?……一连串的发问,让陈定明不得不低下了头。
陈定明从一个“老实人”到一个犯下五宗罪的罪犯,他的变坏固然与他主观上存在的“腐败因子”不无关系,但是,目前,国有公司运作中的不规范和缺少有力的监督加速了他的蜕变。浙江省检察院一位资深检察官据此分析说,陈定明身为国有公司董事长,却又掌控着自己控股的私营公司,国有公司的钱如何支配全由他一人说了算,董事会形同虚设,而且董事会中不少人也是私营海兴公司的股东,这种没有监督、公私不分的体制很容易让原本“老实”的陈定明找到发财的捷径,用公家的资本赚自己的钱,再“老实”的人也会干。于是乎,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非法经营就成了陈定明顺理成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