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浙江省物价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食品、成品油、交通运输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控制市场连锁反应。年底前,除了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和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疏导运价的措施,一律不得出台其他政府上调价格项目。
《通知》要求做好成品油调价后续工作,出租车、公路长途客运行业出现的价格矛盾,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适时疏导,调整幅度严格控制在油价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待以后逐步疏导,严禁借机搭车乱涨价等。
同时,除了继续做好对粮、油、肉等主要食品以及成品油价格的监测,要重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交通运输等相关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监测。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监测频次从每周一报增至每周两报,增加公路货运、水路运输价格监测,并立即建立成品油、食用植物油价格检查重要信息周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