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因为小事起纠纷,想不开跳楼自杀,却把楼下17岁女孩小陈砸成高位截瘫,跳楼者却无大碍。
昨天,跳楼者邓某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提起公诉。小陈的家属同时提起要求赔偿100余万元的附带民事诉讼。
看热闹的被跳楼的砸中
小陈遭遇的,是意外中的意外。
今年9月10日晚上10时半左右,小陈和好友小熊,路过瓯海区梧田一幢出租房时,楼上传来激烈的吵闹声。“小陈就拉我一起,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小熊说。
这时,围观的人报了警。过了一会儿,楼上渐渐安静了。“我对小陈说,我们先走吧,”小熊说,“我刚一转身,就听见一声巨响。”
小熊回过头,吓呆了:两个人倒在地上,小陈被一名男子的腿压在下面,动不了了。而躺在上面的男子,满脸是血,似乎还在动。
围观的人惊叫起来:“不好了,跳楼的人把人压倒了!”
民警赶到后,将两人都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邓某除一点皮外伤外,竟无大碍,脸上的血是因为和邻居打架造成的。
跳楼竟是因为他“毁容”了
事后,邓某说,他是从湖南来温州打工的,那天辞了职。眼看生活没了着落,他发疯似地在出租房里砸墙,引发邻居不满,两人从吵架升级成打架。
邓某回到位于4楼的房间,发现额头被砍了一道大口子,以为自己毁容了,那更找不到工作了,不如一死了之,就跑到6楼去跳楼。房东发现后,劝他先去医院,还拿钱给他。
邓某回房后,又觉得自己肯定会连累父母,还是死了干净,又往楼上跑去,从四五楼间的窗户里跳了出去。
这一跳,不偏不倚砸在小陈身上。
被砸女孩可能高位截瘫
被砸倒的小陈,就没有邓某幸运了。因椎体爆裂性骨折,脑干受损导致呼吸衰竭,她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昏迷了20多天,靠呼吸机延续生命。
经过初步手术治疗,医生们保住了小陈的命。但严重的伤势,让小陈的家庭陷入“无底洞”。
老家在安徽的小陈,今年只有17岁,刚刚初中毕业,跟着老乡来温州打工。
小陈父母听说女儿出了事,急匆匆变卖房子来到温州。“没钱了,到现在为止,已经花了20多万元,还远远不够。怎么办?”小陈的妈妈带着哭腔说,“手术治疗只完成了一半,没办法做下去了,只能靠药物维持生命。听医生说,她很可能会高位截瘫。”
跳楼者被起诉
两天后,当地警方将邓某刑拘。听民警说,被自己砸倒的女孩受伤严重,邓某只是不断念叨:“该死的人是我”。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一个人在选择自杀时,思维处于一种病态、昏乱状态,客观上不能对其处境作出正确判断。因此,要求嫌疑人在自杀前“冷静”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会造成他人伤害,显然过于牵强。
综合各方面证据分析,昨天,检察官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起诉邓某。
“这一个‘巧合’,真是毁了两个家庭。”检察官叹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