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浙江已有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停止了收费招生。我省将逐步取消“国有民办”学校。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具体措施,适当时候将出台相关文件。
国有民办学校广受质疑
国有民办学校一直广受质疑。省政协一些政协委员认为,国有民办学校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筹措教育经费、解决办学经费不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弊端日益显现。如“国有民办”学校的政府背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垄断,利用原公办学校校舍、教学设备收取高额学费,可以跨地区招生等等,造成教育的不公平。
今年浙江“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肖锋提出《关于在浙江省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的建议》。他针对一些国有民办学校“吃空编”、“高额学费”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国有民办学校的审计,并尽早转轨,或归国有,或归纯民办。
取消“国有民办”是趋势
今年6月,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等7部门,向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7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来了后,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了一系列贯彻意见。其中就明确,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公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会制度、独立招生和颁发学业证书的“四独立”要求加紧清理。对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2007年秋季起停止招生。严禁借“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名义乱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将是趋势,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具体措施,适当时候将出台相关文件。
另据了解,明年教育部门将对国有民办学校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