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本月初,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中要求从明年1月1日开始, 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上必须标明具体的工资待遇,不能再出现“月薪面议”等字样。这样的规定,究竟会对湖城职业中介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湖城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
昨天,在湖城爱山、浩博等数家职业中介门口,记者看到招聘广告上大多标明了具体的工资待遇或工资的范围。“以前我们也登记那些没有标明工资待遇的用人单位,不过后来发现无人问津,也就不再登记了。”爱山中介的负责人姚女士表示,“大多数应聘者对招聘信息不透明的单位不感兴趣,来报名的应聘者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如果跑到那边,发现工资达不到自己想要的待遇,不仅浪费时间也浪费钱,所以很多应聘者都是看了工资待遇,觉得可以接受才报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透明的岗位对于应聘者的吸引力确实很小。“我们来打工的,就是为了挣钱,不标明价格,我也不敢去应聘,怕受骗。”正在寻找工作的四川人小周如此表示。
“有些高待遇岗位,用人单位要看应聘者有多少能力才能确定给多少工资。”新怡中介的孙女士认为,新规定对这些企业招工会有一定影响。
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人员小陆向记者介绍,以往中低收入岗位的工种都是明码标价的,而一些技术类型和管理类型等工资待遇较高的工作,用人单位往往会先试用一段时间后才确定待遇。“现在有新的规定了,我们会建议这些企业写上一个折中的待遇。”
“这次国家出台了新的规定,给了我们政策上的解释,以前有些用人企业不理解,我们也很难解释。”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薪酬明示能使今后的企业招工更规范化,使应聘者与招聘者之间做到平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