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本来是一起普通车祸,却因为1000元的停运费惹出了一连串麻烦。这段时间,杭州的哥朱师傅为了修车期间车子的停运费,伤透了脑筋。
保险公司拒付停运费
今年11月19日,朱先生的车子在体育场路与环城东路口与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朱先生车头右边的大灯被撞得粉碎,油漆也被蹭花了一片。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对方因为擅自变道被认定为全责。
本来这只是一起很简单的交通事故,但问题就来了。朱先生的车在修理厂“呆”了三天才取出。在朱先生看来,这三天因为修车而耽误的停运费理应由对方赔偿。“我们出租车每一分钟都产生效益,按每天330元的标准问他一共要1000块,要价很合理。”朱师傅说。
然而,肇事司机却拒绝了朱先生的要求,而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以停运费属于交通事故损失的间接损失为由,拒绝赔付。
请律师要花3000元
最终,对方的保险公司,只承担了朱先生修车的1300多元钱。为了索要自己车辆停工的费用,朱先生先去了交警部门,但是事故处理民警明确说,他们是无法认定事故中的这种间接损失的。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朱先生又找了律师。但一咨询,朱先生的心都凉了。律师说,虽然最高法院对于交通事故中停运费用的问题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因为对方不肯赔偿,所以,要是想得到这笔钱,就必须和对方打官司。
但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朱先生即使胜诉,也要支付3000元的律师费。而且打官司至少要花三个月,朱师傅哪里耗得起。
于是,朱先生开始一遍一遍地给对方打电话,将自己的赔偿标准一降再降,最终对方终于答应赔偿,但也只肯给300元钱。
碰到此类事情还是要协商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厉健律师告诉记者,朱先生咨询的律师给出的意见并没有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营运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请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朱先生向对方要求支付停工费是合理的。但问题就在于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已经明确地将这类的间接损失定在不予以赔偿之列。
但是很显然,出租车的所有者如果为这样小数额的停运费打官司的确很不划算,在法律条款仍缺失的条件下,最好的办法还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