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经过检察机关长达数月的审查,备受关注的“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案,终于审查起诉终结。昨天下午,丽水市检察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提起公诉,以涉嫌内幕交易罪对陈玉兴、王向东提起公诉。
2月8日为内幕信息形成日
丽水市检察院审查查明,2006年11月,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萧钢构公司,证券代码:SH600477)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公司)开始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项目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经过多轮谈判,2007年2月8日,双方基本达成一致。
2月15日杭萧钢构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该意向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两年左右。若公司参与该意向项目,将会对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
2月17日双方签订《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达300亿,至今正在履行中。
中国证监会确认:今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一个月非法获利4000多万
2007年2月11日,陈玉兴(2006年12月辞职)从他人处得知安哥拉项目,当即打电话告知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指令他于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第二天,王向东买入2776996股。
当天下午,陈玉兴进一步向罗高峰了解信息。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将安哥拉项目泄露给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将信息和信息来源告诉王向东,并再次下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
次日上午,王向东买入2398600股。陈玉兴将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账户也买入42800股。
2月13日下午,罗高峰打电话将合同已草签的情况泄露给陈玉兴。陈叫罗获取合同文本,并告知将晁某的账户也买入了“杭萧钢构”股票。
随后,陈玉兴指令王向东于2月14日将账户里的所有资金,以涨停价买入股票1787300股。罗高峰到公司法务部获取合同文本未果,就将公司开协调会和次日出公告及公告的具体内容泄露给陈玉兴,陈玉兴又指令王向东继续持有股票。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遂指令王向东于次日卖出股票。3月16日,王向东将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里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7810.9元。
案情复杂,延长起诉期限
2007年5月9日,罗、陈、王被省公安厅刑拘,同年6月12日被逮捕。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终结,7月31日移送省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14日交由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此案是我省首例,丽水检察院认真审查后,于9月14日退回警方补充侦查,10月18日收到省公安厅重新报送的材料。因案情复杂,11月19日该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丽水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