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印康庭楼盘模型
陈先生购房合同中的户型图是长方形
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购房合同上的户型图,明明显示房子是南北走向的长方形,可是交房的时候却成了梯形,两头宽度竟然相差70公分。半年多来,杭州市民陈先生因为买了这样的房子而苦恼不已,多次与房产商交涉却一直没有结果。
房子“变”形,
交房的时候他懵了
2004年底,陈先生在亲朋好友的不断“怂恿”下,决定购买一处房产。2005年2月,经过反复比较和搜寻,陈先生最终决定买下位于杭州城北绍兴路和东新路之间的利兹水印康庭的一套65.5平方米的房子。
“一般人都喜欢房型比较正的房子,很通气,我也不例外。签合同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房屋平面图,两头的宽度都标注为3.9米。”陈先生说。签完合同办完房贷之后,由于家住得离楼盘近,陈先生一有空就会去工地看看工程进展,期盼交房的那一天。这期间,与众多房产投资者一样,陈先生确实也享受到了房价上涨带来的快乐。
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交付日期倒是没有延期,5月20日陈先生就接到了房产商打来的电话,通知他交房。几天后,陈先生欣喜地走进了自己的房子,验房的时候却发现了大问题。“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可是拿出卷尺一量,却发现两头的宽度相差很大。一头是3.9米,另一头却有4.6米。”陈先生说,他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即把合同翻了出来,没错,合同上附的户型图白纸黑字写着两头的宽度均为3.9米。
也就是说,房型原本是长方形的,现在却成了梯形,用陈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这房子莫名其妙长歪了”。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跟他说,房子的形状并不影响使用功能,可是陈先生说什么也接受不了,于是拒绝在收房书上签字。
协商未果,过了半年还没收房
陈先生原先的计划是,等房子交付后马上进行装修,然后就出租,以便减轻房贷压力。不过,这个计划全都因为“房型变形”事件而搁浅。整整半年过去了,陈先生一直在为这件事情奔波。
为什么合同上房型是长方形,而交房时却变成了梯形?如果设计规划变更,为什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交房当日,一头雾水的陈先生拿着合同找房产商浙江利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理论。房产商的解释是,房形设计本来就是梯形的,只不过是工作人员在给陈先生办理购房合同时,误把其他户型的房屋平面图贴了上去。也就是说,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这个事件。
陈先生表示,如果买房时销售员明确告诉他,这套房子是梯形的话,他肯定会去选择其他方方正正的房型(水印康庭有这样的房型)。陈先生的考虑是,长方形的房子装修起来方便。“梯形的房子没有直角,如果把沙发和床摆进去看上去总是那么不顺眼”。陈先生打比方说,这好比自己看中一款衣服,付钱后商家卖的却是另一个款式。不过事已至此,已由不得陈先生再做选择。房产商一开始提出了个解决方案,给陈先生换一套房子,户型与合同上的房屋平面图一样,两头的宽度都是3.9米。
按理说这个处理方案不错,既然陈先生喜欢方方正正的房型,那就满足他的这一要求。可是陈先生仔细一想问题又出来了,两套房子面积不一样大,要换的那一套比现在的这一套要小5平方米。“如果他们的工作不失误,一开始我就买他们要给我换的那一套的话,每平方米8750元,总价就可以少四五万元。我是按揭买房的,贷得多利息也就多。”陈先生认为换房可以,这笔账也要算一算。况且,陈先生觉得如果接受换房方案,面积变小了,在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他的收益也就减少了。(陈先生说,他的这套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格已涨到每平米15000元。)
正是出于以上考虑,陈先生拒绝了房产商提出的方案,双方陷入了僵局。眼看着一些业主已陆续完成装修,或自住或出租,可是自己却连钥匙还没拿到手,陈先生觉得十分郁闷,却又一时束手无策。
再次交涉,赔偿金额难以确定
昨天在水印康庭现场售楼处,销售主管吴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为陈先生办理购房合同的销售员已经离开公司,具体情况她并不知晓。陈先生的这套房子是13幢2单元605,这幢房子一共13层(含地下一层),但是出现陈先生这种情况的就他一人。
“图纸与实际交付的户型不同,是因为业务员不小心拿错了图纸。”一直负责处理此事的浙江利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中心主管张小勇向记者解释事情原委。他表示,他们会为这个错误承担相应责任。
张小勇说,对于一开始提出的换房方案,由于房价上涨因素,双方因为赔偿数额谈不拢而一直僵持着。到现在事情又发生了变化,原先提供给陈先生的可换房源已经售罄,因此换房已经没有可能。张小勇建议,如果双方都有诚意,可以进一步协商,由开发商对陈先生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最终还是谈不拢,剩下的途径就是法律诉讼。
“方形的房子变成梯形了,这个损失到底有多大,还真不好说。原先房产商提出赔偿我1000元,这个数字肯定太少。”面对张小勇的说法,陈先生觉得很无奈。可要是退房吧,房价翻了近一番,明摆着要吃大亏。可让陈先生自己提出赔偿金额,他心里还真没有底。
律师说法,可追究房产商违约责任
“在这件事上,显然是房产商违约,业主可依法追究房产商的违约责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郎立新认为,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是合同的一部分,实际交付的房子与合同有出入,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已经造成违约事实,尽管房产商不是存心为之。
郎立新说,房产商违约了,那么业主就有权力要求房产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房产商原先提出的换房方案,并不是房产商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房子不同于其他商品,合同约定的房子只有一套,无论怎么换户型、面积、楼层都不可能与合同约定的房子一模一样。
郎立新认为,在房产商违约的前提下,业主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都应由房产商进行赔偿。如果业主要求解除合同,即退房,那么业主就要遭受房贷利息、相关手续费以及这两年多房价上涨而错过的收益机会,这些损失理应都该由违约方承担(当然法院未必会全部支持)。而如果业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房产商违约造成的损失,比如梯形的房子比长方形的装修费用要高,租金要低等,也应由房产商对此进行经济补偿。
“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确实比较罕见。尽管法律赋予了陈先生很多权利,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是他现在只能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由于继续履行合同以后,房型由长方形‘变’梯形的相关损失很难有量化标准,可以说陈先生碰到了一个司法难题。”郎立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