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记者从乐清市人口和计生局获悉,截至昨日,该局已向10名超生的富人征收社会扶养费403万元,比去年增加383万元。这一成绩多亏了转作风抓落实,形成计划生育高压态势。
今年6月13日上午,乐清市人口计生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乐清市柳市镇后街村村民包某的妻子于今年3月11日在永嘉多生一胎。经调查取证后,基本确认了包氏夫妻的违法生育事实,同时了解到包某现任杭州某集团公司执行董事。
乐清市人口计生局随即会同柳市镇政府启动对包氏夫妻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在与包某直接谈话的同时,兵分三路,一路赶到永嘉调取有关出生证明;一路赶往包某在上海市闸北区的家中,尝试直接找包某的妻子吴某谈话调查;另一路则奔赴杭州,在杭州有关部门支持下,依法调取了包某所经营公司的注册、税务等有关证据,对当事人的年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之后,乐清市计生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101万元的决定。7月11日,包某到指定银行如数交纳了101万元。
今年10月,乐清市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特别是个案高额征收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依法征收过程中,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合力突破。象阳镇王某与黄某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被依法征收31万元社会抚养费。芙蓉镇林某与何某夫妇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有力支持下,今年6月份被依法征收了21万元社会抚养费。
与此同时,乐清市也加强对外出流动人口的管理,异地征收社会抚养费。雁荡镇在外经商的王某与黄某于2004年生育第一胎男孩后,于2007年生育第二胎男孩,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虹桥在外办企业的王某与前妻生育两个儿女,再婚后未经审批又生育一对双胞胎男孩。今年10月份,王某夫妇被征收社会抚养费50万元。
此外,柳市镇郑某、杨某、包某,象阳镇南某,均因其妻子超生,分别被征收社会抚养费50万元、20万元、23万元和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