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女F4,是成立于2005年7月的一个艺人组合。昨天,围绕着她们的一场官司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上海华标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以前公司只做房地产,今年4月25日,他们涉足演艺圈,通过杭州某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为艺人组合女F4,投下120万。
“他们(策划公司)是以中国台湾艺人组合F4之独家内地演艺经纪代理人身份来找我们的。”原告律师说,“当时,我们调查了一下,发现他们的实力还是比较强的,所以决定投资。”
4月25日,双方签定了合约书,约定策划公司授予华标建设公司在合约期间30%的经纪股份,每月向华标建设公司通报工作内容,每月10日要向华标建设公司递交前一月商业收入明细,并支付分红金。
按照华标建设公司的说法,120万元投下去后,就像石沉大海,策划公司就一直没有跟他们联系过,他们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但对方没有理睬。“10月份,我们发现不太对,上网一查,发现女F4已经解散了,这才上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约,返还120万投资款,并赔偿损失40万元。”原告律师说。
“签约的时候,老的女F4成员的确已解散,但又成立了新的女F4,在北京还开过新闻发布会。”休庭时,策划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法官解释说。他们曾给华标建设公司发过信函,告之新女F4要开新闻发布会,但因为华标建设公司的地址变更,信函被退了回来。
至于分红,他们认为新人有一个培育期,需要包装,“她们现在人还在韩国作宣传呢。”但至今策划公司还没赚到钱,大家也就谈不上分红了。
这让华标建设公司大呼上当。他们说,当时项目的发展企划上写着是4个姑娘的名字,有萧雅轩、李汶、Maggie Qu等人。这几个名字一听响当当的,他们因此才投资了120万元。
不过,记者了解到,这些名字乍听之下响当当,事实上和真正的萧亚轩、李玟、Maggie Q在写法上都有细微的不同。
因为策划公司没有带与女F4成员签定的合同,法院对签约人员、签约情况还不清楚,所以令策划公司庭后提交,以便审查。法院还将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