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贷款贴息50%,项目无偿资助最高可达10万元……如今,大学生创业已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而上述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府扶持政策显然如同雪中送炭。
记者从杭州市人事局了解到,杭州市近日出台《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昨天,相关操作细则也已在网上公布。
资金成为创业最大压力
明年6月,浙大建工学院的柳天暘硕士毕业,不过,他自己创办公司已有些年头了。柳天暘拥有12项专利,但如何把这些专利转化为产品却并不容易,“资金肯定是最大的困难。”他说,曾经绞尽脑汁找过几笔风投,都因种种原因失败了。
陈伟星是浙江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的硕士,去年8月,还在读书的时候,他就创办了范城科技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富媒体网游的研发。“一个月光发工资就要5万元,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也要两三万一月,房租一年10万元,资金压力是始终存在的。”
陈伟星认为,毕业生创业,就应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创造力,不能和下岗人员抢饭碗、做一些小生意。不过,像他们从事的高科技产业,资金是个大问题。
专项资金资助毕业生
《实施办法》提出要设立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鼓励大学生创新与创业,拓宽就业渠道。根据办法及其操作细则,杭州市财政每年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市区(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下同)创业。
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要求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具体分三类:
杭州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注:毕业后两年内是指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的两年。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贷款贴息50%,最高资助10万
资助的方式分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创业资金的一种资助形式进行申请。一种是商业贷款贴息,申请人毕业后两年内可获得银行商业贷款,贷款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另一种是项目无偿资助,要求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用于购置经营设备费用,生产经营场所租金、管理费、水、电、通讯费等,以及其他项目实施相关费用。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毕业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区级企业向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动漫业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的毕业生,不得再重复申请创业资金。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身份、户籍、学历、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证明;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支出的合同和凭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