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借改善居住条件名义对旧住宅区大拆大建。
近年来,拆迁公告上可以看到五花八门的名目,如“旧城改造”“整治城中村”“绿化”“环境整治”等,以危旧房改造为名推行的“大拆大建”不同程度地泛滥,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产生了一些被动性住房需求。
浙江省政府指出,努力解决和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途径也包括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改造。今后,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要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的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力戒大拆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