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引导工作,全面推进嵊州市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2月9日上午,嵊州市委专家讲座中心和嵊州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在嵊州市越剧艺术中心举行全市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报告会。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部分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法人代表聆听讲座。
作为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自6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报告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常凯主讲。在和台下的企业人士进行了10分钟的互动问答后,常凯教授围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企业发展新趋势”这一主题,巧妙结合大家提出的问题,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生动的案例,深刻阐述了“企业应该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及时转变经营和管理模式,努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共同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这一核心观点。在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制定背景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同时,常凯教授又从适用范围、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解除、集体裁员、经济补偿等几个方面,对《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了解析。
报告会由嵊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国英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