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在海宁市的18万户家庭中,每10户有超过8户用上太阳能。据海宁市太阳能协会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有太阳能热水器14.7万台,太阳能集热面积39万平方米,按现有户籍人口64万计算,每千人集热面积达到610平方米。
太阳能的应用提高了居民的生活品质。“有太阳能热水器真好,冬天早晨洗菜不怕冷。”家住紫薇花园小区的沈大妈,一边用热水洗菜,一边笑呵呵地说。沈大妈所在的小区有800多户住户,家家都安装了18管以上的太阳能热水器,即使寒冬也能洗上热水澡。据了解,在海宁的城市家庭,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已超过96%。
海宁市太阳能协会负责人算的另外一笔账同样令人欣喜:目前,按照每平方米集热面积年节能折合标准煤180公斤计算,海宁市民家庭仅利用太阳能一项,年节约标准煤7万余吨,使城乡居民年节省开支近5000万元。仅最近4年,全市等于向太阳“赚”了近2亿元。此外,按照每吨标煤燃烧排放二氧化碳2620公斤、二氧化硫8.5公斤、氮氧化物7.4公斤计算,海宁因此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4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98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20吨。
政府是普及太阳能最有力的推手。早在1986年海宁市就下发了有关应用和发展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文件,明确城市企业职工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费用,可由单位包干或预算外资金予以适当补助。1998年后,太阳能热水器开始成为城乡居民居家必备品,有的农村居民甚至把它当作新娘的嫁妆。与此同时,海宁市提出新设计的城市住宅工程,必须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融入建筑中,采用管道预埋、统一规划等举措,推广太阳能热水器。自2000年至今,全市已有10多个规模住宅小区做到了统一设计、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与整个住宅小区建筑风格相协调。
海宁太阳能的普及推广还促进了太阳能产业的迅猛发展。目前,全市太阳能热水器整机生产企业达200多家,年产整机能力150万台,产值近20亿元,市场销售份额占全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