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近日,北京一家传媒公司免费给温州市180多辆出租车装上了车载电视,有人说好,也有人认为车载电视不能关闭,循环播放广告影响休息。律师认为,车载电视属出租车增值服务,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记者昨天在一辆已安装车载电视的出租车上看到,一个液晶触摸屏被装在副驾驶靠枕后方。屏幕下方有酒店、旅游、购物等多个触摸屏按钮可供乘客选择。电视播放开关与出租车计价器相连,司机按下计价器后,电视开始自动播放,翻起计价器后停止。“我觉得这东西挺好。”昨天上午,刚搭乘过装有车载电视出租车的温州市民胡先生认为,原先坐车只能听收音机,现在可以看电视节目,确实不错。一些装了车载电视的出租车司机也表示,电视较受乘客欢迎,有的乘客原先坐在副驾驶位置,看到装有电视,就提出要换位置观看节目。
不过,车载电视因播放期间无法关闭而只能对音量进行控制,有人就此提出质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乘客的选择权。”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金克明律师认为,如果乘客不能自由关启车载电视,这属于“强迫接受服务”。
据悉,提供这一设备的是北京一家传媒公司。播放内容由该公司录制,涉及娱乐、风景、广告等,目前他们对车载电视实行免费安装、免费维护,并给每辆出租车主每月补贴20元。“现在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对于乘客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及时改进。”该公司温州地区运营总监胡晓勇介绍,今后如果全面推开,乘客可以像在家一样收看到数字电视节目。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层次,提升城市形象。但他们不提倡车载电视出现大量广告或乘客无法对电视进行控制等行为。目前,杭州、衢州的出租车都已尝试安装车载电视,温州市运管部门正在研究此举是否符合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是否有利于温州出租车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