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饮食是人生健康的第一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新生活、新环境的建设。新生活、新环境建设,简单说就是指农民不仅有得吃,还要吃得好,吃得安全,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2006年,我市与浙江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时度势,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眼光放在农村食品安全上,牢牢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机遇,主动寻求平台,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使农村食品安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保障。
党委政府主导资源有效整合
小芳是德清县高峰村的一名妇女,逢年过节,都要坐车一个小时到县城买上大包小包吃的用的,但自从村里建起了放心示范小超市后,她就很少出村了。“我们农村许多吃的用的,这里的小超市都能买到,而且质量好、价格也不贵,还省下时间多做农活。”小芳由衷夸赞的是该县把食品药品安全从城镇延伸到乡村,开展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带来的一个生动变化。
看到家门口就能买到质量放心、品种丰富、价格实惠的食品与药品,莫干山镇高峰村村委会主任沈鑫泉夸道,这样的创建活动,多亏党委政府的重视,不仅让村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有更好的了解,更主要的是保证了村民的生活质量,是一件惠及老百姓的大好事。
“党委政府的重视”这句话给记者留下深刻印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褚连荣表示,他们多次深入到乡镇、农村对食品安全状况调研。“经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更棘手的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很难得到切实履行,从而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褚连荣强调说,这主要表现在:首先,部门联动机制仍未真正形成。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分散,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食物链分属多个部门管辖,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不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成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但在职能整合、密切协作、信息互通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其次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较多。很多食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地区没有派出机构,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大量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处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之外,农村食品安全的可控性面临严峻挑战。此外,乡镇政府缺乏“抓手”,政府负总责目标难以实现。乡镇政府缺乏实现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的平台,很难形成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
如何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的不利局面,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打破常规,跳出框框,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
根据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6年底就提出了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构想,并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开展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推动和强化政府总管职责,要求建立强有力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分别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建立奖惩机制,通过落实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创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不仅仅如此,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表现为对政府的自身资源实现有效整合。如我市德清县出台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考核办法》,从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食品监管等环节上找准监管重点,涉及42项评价标准,从而使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乡镇与部门及行政村(社区)协助更紧密,网络更完善,使原来“张开的手指握成了拳头”,大大强化了各环节齐抓共管的聚合力和科学监管服务能力的提升。
褚连荣坦言,“实践证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是可以解决目前农村存在的分段监管体制带来的监管资源分散、存在监管盲区等等问题,作为一个载体,它可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可以集聚一切社会资源,使地方政府的工商、农业、贸粮、质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群众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达到协调联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