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昨天下午3时,义乌市民骆先生反映,“我在药店买错了药,他们竟然不给我换,这合理吗?”
骆先生正读高一的女儿最近老是咽喉痛,昨天下午,他特意抽空陪女儿去医院看病,“当时医生给我女儿开了一种叫‘金嗓清音丸’的药,因为那药一瓶才120粒,而我女儿每天要吃60粒,所以医生要多开几瓶。”骆先生说,“当时医生告诉我外面药店的药要比医院便宜,所以就让我在外面药店买。”随后,骆先生来到位于稠州北路的老百姓大药房自选超市,在营业员的指引下买了药。
就在骆先生拿了药准备开车回家时,他女儿发现药买错了。骆先生马上下车回药店要求退换,却遭到药店工作人员拒绝。记者发现,骆先生所要买的药是“金嗓清音丸”,他却花240多元钱错买了十盒“金嗓利咽丸”,两者包装外观相似,只是颜色不同,清音丸为黄色,利咽丸是绿色,不仔细分辨容易混淆。骆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营业员的指引下买的,“当时我拿着写有药名的单子,那个营业员把我带过去,朝药柜里指了指,我就把药拿来了。”骆先生觉得药店应该对他拿错药承担责任。
但是药店对骆先生的说法有异议,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葛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营业员只是粗略指了指药品所在位置,而“金嗓清音丸”和“金嗓利咽丸”是放在一起的,所以骆先生拿错药,他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骆先生说,“我不是要退药,只是想把买错的药换一下,难道这样也不可以吗?”葛先生解释,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只有经过药监局检验过的药品才能上柜,一般是不退换的,因为药店无法对退换回来的药品作质量保证,如果有人乘机把假药混杂其中,将对药店造成损失,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经过调解,老百姓大药房鉴于骆先生是刚买了药就要退换,属于特殊情况,就把十盒“金嗓清音丸”换给了骆先生,骆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杨科长告诉记者,药监局对药品能否退换没有硬性规定,目前市场上不同的药店有不同的操作方式,有的采取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有的则采取无条件退换,这都是允许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曾经发生过不法分子以退货名义掉换假药的事情,不过现在药店的销售凭证上都印有售出药品批号,如果要把药品拿来掉换,只要一查批号就知道是不是由该店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