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今年11月下旬,金华市浦江县潘宅镇的潘先生收到交警部门寄来的一张催缴车辆罚款通知书,称其因交通违法未缴纳罚款,到10月20日为止,滞纳金已高达58万余元!这不仅让潘先生惊诧万分,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昨天,市交警支队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交警部门已尽提醒义务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在2005年底,通过潘先生的驾驶证处理的,共涉及21辆机动车191次交通违法,罚款金额高达29950元。近两年的时间内,当事人一直未到银行缴纳罚款,因而银行缴款系统自动生成了58万余元的滞纳金。
潘先生质疑,在产生高额滞纳金的这两年里,为何他从未收到违法罚款通知书,也未在机动车和驾驶证年审时收到过提醒?
对此,交警部门解释,用潘先生的驾驶证处理的这21辆机动车191次交通违法,均是非现场处罚,且有关车主均已通过登录交警网站查询或车辆年审得知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领到了交警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知,逾期不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要加处每天3%的罚款。也就是说,当事人已经知道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法律责任。
原先两条线互不关联
交警支队蒋警官说,由于以前到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和到银行缴纳罚款是两条线,互不关联,有的人就耍小聪明,到交警部门处理了交通违法后,却不到银行缴纳罚款。这样一来,尽管交通违法行为人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上查不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车辆和驾驶证也可以正常年审,但由于行为人逾期不缴纳罚款,银行缴款系统仍会自动生成滞纳金。
针对这一问题,交警部门调整了有关系统设置。今后,凡交通违法行为人没有缴纳罚款,就不能到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在相关网站上也予以体现,而且不能通过车辆和驾驶证年审。
有人持假证“陷害”他
其实,对于潘先生的高额滞纳金问题,交警部门早已展开调查。
2006年2月,交警发现,有人持潘先生的驾驶证,多次前往处罚中心处理车辆交通违法。民警上网查询,发现潘先生的驾驶证在2005年12月27日至29日的三天时间内,多次出现在金华市区多个交警处罚中心,为27辆违法车辆处理交通违法255次,罚款共计40450元。而且在事后,指定银行均未收到这些交通违法的罚款。
在接到有关报告后,市交警支队决定成立专案组。警方调查发现,持潘先生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的,实为一名叫徐健的金华人。他采用偷梁换柱的办法,将潘先生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这255次交通违法就记到了潘先生的头上。
徐健自称与交警支队领导关系很好,他去处理交通违法可以优惠。有的车主贪图便宜,在遇到交通违法时就委托其办理。而事实上,徐健在收了钱后,并没有到银行缴纳罚款,仅仅是到交警部门处理了交通违法。这样一来,交警网站上就不会体现违法信息,车辆年审中也不会受卡,车主就以为交通违法已经得到处理。
诈骗团伙已被摧毁
鉴于徐健的行为已构成诈骗,交警部门将此案移交金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办理。12月1日,金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了徐健。经进一步调查,徐健不仅利用潘先生的身份信息处理了255次交通违法,偷逃了40450元罚款;还利用周先生的身份信息,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1007次,涉案罚款165350元;以吴女士的驾驶证,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250次,涉案罚款41500元。
目前,徐健已被刑事拘留,另三名同伙也已被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潘先生购买假证惹祸
蒋警官说,尽管交警部门做了被骗车主的工作,有部分车主已自行补缴了罚款,但仍有21辆机动车的191次交通违法29950元罚款未及时到银行缴纳,两年来银行自动生成了58万余元的滞纳金。今年10月,交警部门在寄发《催缴车辆罚款通知书》时,在告知车主的同时,也告知了当事人潘先生。
潘先生的身份信息为何会被徐健利用?金东警方在审讯徐健时得知,潘的驾驶证是徐健在金华火车西站附近花钱从制作贩卖假证的人那里买来的。制假人员手上为何会有潘先生的身份信息?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是潘先生购买假驾驶证惹出的祸。
警方多次传唤潘先生说明假驾驶证的来源,但潘先生在石家庄经商,一直没有回来。不过,他在电话中承认,自己的驾驶证的确是花4000元从制假团伙处购买的。
昨天,潘先生从石家庄启程回金华。他说,自己毫无疑问是被制假团伙和诈骗团伙利用了。当年,他嫌考试麻烦买了一本假驾驶证,可从未在金华使用过。因此,这191次交通违法肯定不是自己的。潘先生表示,他会向警方说明情况,澄清事实。
另悉,警方已采取行动,捣毁了为潘先生制作假证的犯罪团伙。
受骗人可减免滞纳金
金华市交警支队表示,由于这起诈骗案涉及受害人众多,受骗的车主没有缴纳罚款事出有因。因此,支队一方面通知受骗的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为愿意重新补缴交通违法罚款的车主减免了滞纳金。同时,明确告知受骗车主,对被骗的钱款,等破案后按照有关规定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