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下午,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宁波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巫波伦主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正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上,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谦通报了“11·9”部分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非法集会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
今年11月9日,数百名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因对有序放开货运市场政策不满,在个别人的组织策划下,手持标语,呼喊口号,在解放南路、开明街、中山东路等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沿途阻拦过往车辆,致使城区道路交通严重堵塞,数千辆车辆受堵,并围堵市政府机关大门数小时,严重影响了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部分货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未经批准,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公安机关立即在现场发布通告,责令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人群自行解散并离开,并依法采取措施,现场强制带离了翁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后,城区道路秩序逐步恢复。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查明许国良、韩亚萍、胡秀娣、周吉峰等4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煽动货运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犯罪事实。作为事件的组织策划者,这4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刑事拘留。最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这4名“11·9”事件的组织策划者和强制带离的犯罪嫌疑人翁直惠,法院将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合理诉求怎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座谈会上,宁波社会各界提了一些好建议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律师、市民参加完宁波市依法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后,还进行了一次座谈,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同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宁波市人大代表王泰琅建议,今后政府能制订处理群众事件的紧急预案,建立相关的谈判专家队伍,与群体事件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协商解决群体事件中的具体事宜。
宁波市政协委员谢速明在座谈会上说,通报会也给了广大市民一些启迪,那就是个人在从事行业或投资抉择时,一定要关注政策的导向和法律法规。像货运出租这一类别已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之列,其他城市也是一样,市场放开是迟早的事。类似的问题在决策时要进行必要的政策法规咨询与慎重的分析论证,以规避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宁波市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讲师张莉则提出,政府也需要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在一项新的政策实施之前,做尽可能充分的宣传,使行政相对人、广大的市民群众都能获得真实而充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