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岁末的浙江楼市涌动着一股暖流:建设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之前,省政府也已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新政策让广大购房者尤其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对2008年充满期待。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浙江化”后,将带来一个又一个利好——2008年,对浙江不少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来说,是一个温暖的年份。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
新变化:2008年将增加1万套供应量,还可先租后买甚至半租半买
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这一政策已在我省执行。”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现在起,凡是新审批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户型面积都会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这几年,我省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都在300万平方米左右,未来3年,仍将保持每年300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量。户型面积从80平方米缩小至60平方米后,每年可新增供应量1万套左右。
今后,我省各地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
更让人期待的是,明年,我省城镇低收入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不仅可以买,而且那些经济条件困难、无力购买的家庭,还可以租赁,或先租后买,甚至可以半套购买半套租赁。目前,杭州等地已在调研,制订具体办法。
关键词:廉租房
新变化:申请对象收入标准提高一倍,未来实物配租比例将翻番
2008年,将有更多的家庭可以申请到廉租房。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均已经建立廉租房制度,实现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明年,我省廉租房制度将全面扩面:申请对象的收入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提高到原来的两倍,湖州等地还将提高到原先的3倍。
对不少住房困难家庭来说,今后直接从有关部门申请到实物房源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据悉,我省的廉租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按照廉租住房标准收取租金)相结合,目前实物配租的比例约占15%。
“实物配租比例将逐步提高,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到40%的比例。”这位负责人透露说。
关键词:旧小区
新变化:未来3年改造800万平方米,使10万家庭受益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老旧小区大多会遭遇拆迁的“命运”,但今后,在全省各地,隆隆轰鸣的推土机将会越来越少地伸向老旧小区。“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凡是能改造的,都将进行综合改造。”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明年起的3年内,全省将综合改造800万平方米的旧小区,使旧房子经改造后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小区环境也大为改善。近10万户家庭将因此受益。
眼下,杭州、绍兴等省内多个城市都已开展旧小区改造。杭州市区截至11月30日,已启动危旧房改善项目面积44万平方米,明年还将投入6亿元改造4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