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50多岁农妇组建的“经济互助会”在运作过程中因资金链出现断裂而“倒塌”,为将“经济互助会”继续维持下去,这名只有初中学历的妇人铤而走险,编造地产项目,短短一年时间内,集资诈骗金额达5000余万元。今年11月份,乐清市公安局抽调警力成立刑事调查专案组,对此案开展全面调查。
农妇组织“经济互助会”
早在1986年,高秋荷就曾经参加轰动一时的“吴华抬会”,该抬会最终因案发告终。在那次事件中,高秋荷欠下高额外债,给家庭带来不小影响,而她本人也因此被公安机关收容数月。
后来,高秋荷在乐清市区租了一个店面,靠卖水果维持生计。
2003年,高秋荷见乐清民间融资活跃,认为东山再起的日子到了,于是拉拢几名农村妇女,以“经济互助会”有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参与呈会,高息吸储资金。 “高秋荷最初组织‘经济互助会’时,玩的是空手道。由于她是会主,首期聚拢的资金由她使用,并且运作得当,她所组织的呈会生存下来了,她也在会员中建立了极高的信誉。”办案民警说。
和很多呈会一样,高秋荷的“经济互助会”即没有完善的财务规章制度,也没有出纳和会计。资金运转仅靠白条、会单和流水账。这种纯由个人信用保证、运作缺乏法律的保护和规范的呈会,一旦到了快速成长和资金供求失衡的时候,注定会土崩瓦解。
为了吸储巨额资金,高秋荷的胆子越来越大,她组织的“经济互助会”金额利息回报率也越来越高。由于其承诺的利息过高,且操作失误。2006年11月,高秋荷资金链出现断裂,欠下了巨额外债。
“高秋荷在呈会中吸储的资金,除了部分用于炒房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放高利贷,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部分资金无法收回。为此,她欠下了不少外债。”办案民警说。
集资诈骗5000余万元
为了还债及继续维持“经济互助会”,2006年11月份,高秋荷开始实施集资诈骗。
高秋荷是怎么样实施集资诈骗的?记者了解到,和众多集资诈骗案类似,她首先编造项目,许以高额回报,先兑现承诺,取得投资人的信任,再拆东墙补西墙。乐清商人叶先生的遭遇便是一例。
叶先生经朋友介绍与高秋荷相识。今年3月初,当高秋荷以炒房为由,并许以3分钱的利息向叶借50万元时,叶先生没有丝毫顾虑就将50万元给了高秋荷。一个星期后,叶向高索取借款。高很爽快,还给了叶8000元利息及40万元现金。另外10万元,高给叶打了借条。见高讲信誉,为人爽快,此后叶又以3分及6分利息多次借钱给高秋荷。当高秋荷案发时,叶先生尚有30万元未取回。
记者了解到,高秋荷从叶先生处借到钱后,并没有拿去炒房或做其他投资,而是用于返还其他外债。她所返还叶先生部分债务的资金,也是借之于他人。因每次借钱都许以高利息,且所借外债均没有增值,高额利息使其所欠外债越滚越大。
到了今年6月份,高秋荷已负债累累,不断有债主上门讨债。为了还债,高秋荷以经营房地产为由,以高息方式多处借钱。
今年11月份乐清警方介入时,高秋荷集资诈骗的金额已达5000多万元,涉及人数达百余人。目前,高秋荷已被刑拘。
“呈会”会员多为农村妇女
警方在调查高秋荷集资诈骗案中发现,近年来,乐清呈会盛行,波及黄华、象阳、七里港等乡镇,会员清一色是35岁至60岁的农村文盲或半文盲妇女。“吴华抬会案”平息后,2001年开始又出现一些妇女拉拢不明真相的农村妇女,交叉参与所谓的“经济互助会”,鼓吹呈会能获取高利回报,呈多了可提升当会主等;吸收会员会款,再高息转借他人,从中获取利差。会主再利用会款高息借贷给他人,从中获利。
今年下半年由于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银行银根紧缩,有的会主如高秋荷、叶玲芬等人为了融资,以炒房、经营铜材、造船等名义大肆集资诈骗。据初步估计,涉及众多乡镇几千人,案值达十亿元,涉案的会主有高秋荷、叶玲芬等30多人。而被骗上当人员多数为农村文盲或半文盲妇女,自己受骗后,再骗别人,造成连环受骗,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金融秩序。
如何防止集资诈骗?目前,温州市银监局已组织人力到各县(市、区)乡镇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发放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手册,以此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
温州市金融办及温州市银监局相关人士提醒,群众要以高秋荷案件为诫,不要涉足这样的非法融资渠道,也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幻想,若有融资需求,要通过银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