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记者从温州市鹿城区委、区政府获悉,截止昨天下午,该区“12.12”特大火灾善后安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政府已向18名遇难者家属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赔偿、补助。已有6名遇难者送殡仪馆火化。
今年12月12日上午8时27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裙楼一楼“朵朵鲜”花店发生特大火灾,火灾殃及二楼舞厅和花店隔壁的美容厅,过火面积2170平方米,酿成死21人、伤2人的悲剧,其中19名遇难者是在二楼舞厅跳早舞时,被一楼涌上来的浓烟呛熏死。火灾发生后,朵朵鲜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松弟及2楼艺苑舞厅的业主邵永森即被公安机关控制。事发后逃逸的“朵朵鲜花店”法人代表诸秀玲在金丽温高速双屿路口被警方抓获。因涉案赔偿,相关业主的所有资产都已被冻结。
连日来,鹿城区委、区政府从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调集上百名干部、工作人员,组织21个善后小组,每组平均5名人员,分别对21名遇难者家属及两名受伤人员开展细致入微的善后工作,从精神上、生活上给予深切的慰抚和关爱,这使广大遇难者家属受到感动。区委、区政府同时组织民政、司法等部门夜以继日开展工作,反复研究制定赔偿、补助方案。
这次火灾地面上残留了大量的燃烧凝固物,这给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带来很大的困难。针对事故的原因尚在深入调查之中,政府不是赔偿的责任人,相关业主的责任追究有待确定,业主被冻结的资产目前尚不能用于赔偿等情况,鹿城区委、区政府不被动等待,从人道主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作为,决定从政府财政等方面预支赔偿金,并以政府的名义给予一定的慰问补助。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灾难的实际情况和温州市的物价水平,政府决定给予每个罹难者家属综合赔偿、补助30万元。政府的这一安抚政策,经与18名遇难者的家人协商,达成了共识,家属们已分别与政府签订了赔补偿协议书。
针对个别协商不成的人员,政府表示继续协商,若协商不成,尊重他们的选择,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