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一家本在中国股市并不起眼的上市公司,却在2007年突然成了轰动中国乃至世界资本市场的焦点:一份来自非洲的300亿元人民币的大单,十余个凶猛的涨停板,股价异动后引发的调查和争议……昨天,经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莲都区法院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涉嫌泄露内幕信息,陈玉兴、王向东涉嫌内幕交易一案。
偌大的审判庭座无虚席。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省公安厅、省证监会均派员旁听。从早上9点开始,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5点。罗高峰等3人虽然已经受审,但“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案背后的事情依然迷雾重重。
喝茶时听说“300亿大单”
陈玉兴从一开始就不大相信杭萧钢构能够吃下300亿的大单。他在法庭上一再强调,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一次次地去求证这个消息。
2007年1月下旬,从杭萧钢构辞职不久的陈玉兴,从杭萧钢构安徽子公司总经理王更新处获悉,杭萧钢构正在洽谈一个18亿左右的合同。2月初,他又向王更新询问有关进展情况,并开始密切关注杭萧钢构的股票。2月11日下午,在杭萧钢构事业部经理罗晓军的邀请下,陈玉兴去参加了一次聚会,喝茶时,谈及公司的近况时,罗晓军透露,他从公司一位高管处得知,公司正在洽谈安哥拉的一个工程项目,金额高达300亿。
陈玉兴听说后当即打电话告知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指令他于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不过,尽管如此,陈玉兴仍有点不放心,回到茶桌旁后,他再次向罗晓军求证了“300亿大单”的消息。王向东从2003年底开始,一直和陈玉兴合作炒股,并一直按陈的指令进行交易。这一次也不例外,王向东第二天就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776996股。
董事长透露过“国外项目”
而在杭萧钢构股价异动之前一天下午发生的事,成为昨日庭审中争论求证的一个重要细节。2月12日下午3点,正值杭萧钢构和中基公司的合同谈判处于收尾阶段,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在公司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的讲话中称:“2007年对杭萧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股份公司争取达到120亿,集团目标为150亿……”
“国外的大项目”,对于与会的杭萧钢构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作为公司证券办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在昨天庭审上的回忆是,当天他刚出差回来,没有参加这个会,但下午在公司的多个部门听到同事们在谈这个“国外的大项目”——来自安哥拉的300亿大单。
对于在此之前曾陪同董事长单银木宴请公司独立董事的罗高峰来说,他确信这个“国外大项目”的存在。
以前的下属证实了信息
曾任杭萧钢构证券办主任的陈玉兴,是罗高峰的老上司。
2月12日下午,陈玉兴给罗高峰打了两次电话,因为罗高峰正在忙,两人未能详谈。到了下午5点左右,罗高峰给陈玉兴回电话时,两人谈起了“安哥拉项目”。
昨天在庭审上,两人都表示:“是对方先主动说起了‘安哥拉项目’。”但不管怎样,陈玉兴是从罗高峰口中,又一次证实了这300亿的合同。于是陈玉兴在2月12日晚上又将信息告诉王向东,并再次下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次日上午,王向东买入2398600股。陈玉兴还利用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账户买入42800股。
此后,据检方指控,2月13日下午,罗高峰打电话将合同已草签的情况泄露给陈玉兴。陈叫罗获取合同文本,并告知用晁某的账户买入了“杭萧钢构”股票。
随后,陈玉兴指令王向东于2月14日将账户里的所有资金,以涨停价买入1787300股。
3月15日,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遂指令王向东于次日卖出股票。3月16日,王向东将6961896股全部卖出,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里的股票全部卖出,获利367810.9元。
围绕“内幕信息”辩论激烈
在昨天的庭审上,控辩双方,围绕着2月12日下午3点以后,“300亿合同”是否还属于内幕信息、陈玉兴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王向东是否有犯罪故意、以及三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检方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被告陈玉兴和王向东称,由买卖“杭萧钢构”获利的4037万元已全部退缴。
而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所坚持的最重要一点就是,2月12日下午3点之后,那份经过事先张扬、并于2月17日才正式签订的“300亿合同”,已经不属于内幕信息。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