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我们已经把骨灰运到家了。”前天,在电话那头,28岁的四川德阳人陈女士语气哽咽。她丈夫白天一发烧打完点滴后烧便退了,可到了晚上又发起高烧,只能靠吃些退烧药来维持,丈夫这样的状态连续维持了6天,结果烧坏肺部不治身亡。“他只有30岁啊,年轻力壮,发点高烧没想到也会出人命。”陈女士说。
陈女士的丈夫姓宾,也是四川德阳人,今年30岁。从2004年起,宾某就在绍兴县滨海工业区一家印染厂上班,做调色工。“我跟丈夫认识六七年了,五年前结婚,现在儿子都两岁多了。这么多年来,他很少生病的,身体一直很好。”陈女士说。不过,丈夫经常上夜班,从晚上8点一直上到早上8点,工作很辛苦,身体的确很疲劳。
12月7日早上8点多,丈夫从厂里回到出租房后,感觉自己有些发烧。在陈女士的劝说下,宾某到附近镇上的医院进行治疗。医生给他开了一些退烧药,并让他挂盐水。挂完盐水后,宾某感觉好了许多,便回到家中,但身体仍有些吃不消,并向厂里请了假。“当天晚上,我丈夫又感觉发烧了,后来吃了几片退烧药,就熬了一个晚上。就这样,丈夫白天一旦高烧得厉害,就回到镇上的医院挂盐水;晚上发烧的话,就靠退烧药来维持。”陈女士说。
直到14日凌晨,陈女士下班回家,发现丈夫躺在床上呻吟着,她顿时紧张起来,于是让老乡将丈夫送到绍兴县马鞍镇医院治疗。到了医院后,医生赶忙拨打了绍兴第四医院的求助电话。尽管宾某后来被转送到第四医院抢救,但最终因肺部烧坏衰竭而亡。
据陈女士说,他丈夫从发烧到死亡的6天时间里,曾在医院拍过片子,也发现肺部有阴影。当时镇上的医生让丈夫住院治疗,但丈夫并没有明显的身体不适,还到厂里玩耍过一段时间,所以并没有把疾病看得那么重。再说两个人收入不高,结婚后又生孩子,根本没多少积蓄去看病。丈夫死后,陈女士觉得,丈夫的死,与他所从事的工作分不开。“我丈夫长期在染色厂里上班,可能跟他吸入一些化学品有关。”她说。可丈夫死后,她并没有要求对丈夫进行尸检,就直接火化了。
在与厂方交涉多次后,厂方同意给陈女士2.5万元,但这笔钱是厂里照顾她母子俩的。拿到这笔钱后,陈女士带着丈夫的骨灰回老家了。不过,一些法律工作者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而宾某已从厂家请假多天,构不成工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