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新家装修完毕,晾了一个多月后入住,结果出现了头晕、恶心的症状,请来专家鉴定,检测出了甲醛超标。杭州余杭的张先生和妻子李女士分别向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两张诉状,向卖木材和油漆的王老板提出了诉讼。昨天和前天,两场官司开庭。
张先生总共在王老板的店里买了3万元木材和8420元油漆。去年9月装修完毕,张先生晾了一个多月后乔迁新居。10月底,妻子李女士出现了头晕、恶心。
去年11月,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张先生的新房作空气质量鉴定。检查结果显示,对身体危害极大并有致癌物质的甲醛严重超标。张先生夫妇在找王老板理论不成后,决定提出两场诉讼。一场的原告是张先生,他要求王老板赔偿木板款、油漆款等8万余元。另一场的原告为李女士,她要王老板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3.47万元。
昨天和前天,官司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王老板辩解,空气质量鉴定中认为甲醛超标与木板甲醛超标不是同一个概念。检验报告中的“样品状态”为“主卧、儿童房门窗在检测前关闭一小时”,但是否关闭一小时,是由张先生夫妇控制的。另外,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一栏说明“本检验仅提供检测数据,不作判定”。所以该检验报告不能作为鉴定结论。而且该检测报告是张先生夫妇单方面提供的,不予认可。李女士的化验单只是注明临床诊断待查,不能证明她的头晕、恶心就是油漆中毒造成的。
王老板还拿出了一份木板检验报告和免检证书,证明自己的产品不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而且还是免检产品。
由于张先生夫妇和王老板都不同意调解,且案件事实还需进一步调查,法院将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