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一名在浙江湖州打工的19岁青年因为劳资纠纷一时冲动放火泄愤,日前,他被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19岁的务工者顾兴华今年6月来到湖州市织里镇的一家童装厂工作。当时,劳资双方对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约定,而童装厂又经常加班,顾兴华便有些不太乐意,因此与企业产生了矛盾。
今年8月25日,顾兴华向企业管理人员提出请假,但得到冷冷的答复:“不想做就不要做了。”原本就不打算再干下去的顾兴华当即提出要求结算工资,但遭到了拒绝。
顾兴华一怒之下萌生了报复的念头,他用烟头和打火机点燃了仓库中的布料和成衣后逃离现场,所幸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却造成了1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后据企业工作人员介绍,其实顾兴华来工作的时间并不长,而且他也在提前支取工资,企业应该不会拖欠他多少工资款。当时主要是考虑到顾兴华一贯的工作表现,加上发生了口角还在气头上,因此没有理会他。
法官表示,这起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给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不管是加班加点,还是劳动工资的结算支付,凡是劳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就要严格按规定执行,用劳动合同来约束劳资双方,不能动辄辞退员工,这样不但解决不了问题,有时还会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