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为谋求生理快感,满足对毒品的贪婪物欲,湖南籍人张某、苏某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走上以贩养吸之路。近日,岱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该起外来人员特大贩毒案的2名被告人,均被岱山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从犯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初,张某(吸毒人员)和苏某经商量决定贩卖毒品,并由张某联系进货、销售,苏某提供毒资。后两人从广东以18000元价格购得麻古814粒,于7月13日携带至岱山进行贩卖。7月15日,张某在他人的帮助下,两次将14粒麻古贩卖给岱山县某村民於某吸食,得款人民币1000元。其间,张某自己吸食49粒麻古。7月17日,两人在岱山高亭镇某宾馆房间内被岱山警方查获,当场查获麻古751粒(净重62.318克)。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物证鉴定,在该751粒麻古中检出有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