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9日讯
本报前不久连续报道了海曙同和医院奖金分配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等潜规则。为纠正这种行业不正之风,市卫生局昨天专门发文,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文件明确指出,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与群众满意度才是奖金分配主要依据,今后民营医疗机构内部分配方案要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文件重申,严禁医疗服务收入与职工收入分配直接挂钩,严禁医疗机构和科室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规范医疗机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把工作岗位性质、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工作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等医德医风状况,作为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到以下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特殊检查和非常规检查必须征得患者同意,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严格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权限,建立药品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合理用药。
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将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向社会发布和公示。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管,特别是对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内部分配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公立医疗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民营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责令其申办单位和主管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对已评为等级医院的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执行下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无级别的医疗机构,责令整顿;已定点医保的,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