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姚建松和陈成贤是认识六七年的朋友,但最近却因为工资的事情闹上了法院。之前,警方还介入调查此事。
陈成贤是萧山一家收购废品店的老板。从去年12月25日起,姚建松在陈成贤的店里干活。双方约定,姚建松负责装货和运货,工资按劳计酬,一月一结。
两人合作一直都很愉快。到了今年9月12日,姚建松却头也不回地跑了,陈成贤马上报了案。
原来,9月12日当天陈成贤将一万元货款交给姚建松,让其代为转交给宁围镇周某。但事后陈成贤打电话给周某时,意外得知对方并没有收到货款。姚建松接受警方调查时也承认是他的确截留了一万元的货款。
“是陈成贤欠我工资,我才截留货款的”,姚建松说,以前陈成贤还能按时结算工资,但今年8月份的工资一拖就好多天,为这事两个人还有好几次争执。
姚建松自己细算了一下,陈成贤欠他的工资有9300多元(含9月份)。他说自己截留的1万元中扣除工资外,多余的货款他愿意退还给陈成贤。不过陈成贤认为自己并没有欠姚建松那么多的工资,而且两人还没有对账。
“拖欠工资与卷款逃走是两种法律关系,两者不能互相抵消”,对于姚和陈之间的纠纷,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吴报建律师认为,姚建松的行为已涉嫌侵占他人(公司)财产罪。一方面陈成贤可以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姚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姚建松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讨回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