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开始,宁波首次污染源普查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污染源普查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今年产生的污染源将不在此次普查范围之内。
据介绍,为做好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组织了6860名普查员,2月下旬至4月底,这些普查员将挨家挨户上门调查;5月至6月,各县(市)区将录入普查数据并上报。7月底前,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普查数据汇总后上报到省普查办、国家普查办。今年下半年,省普查办将对这些数据进行审核、校验。明年1月至7月,我市将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并对普查成果进行开发利用。
据统计,列入此次普查范围的排污单位共有16.3万家。其中,工业污染源多达12万余家,生活污染源为4.2万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93家。生活污染源包括住宿和餐饮业污染源、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污染源、医院污染源、独立燃烧设施污染源、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全大市近119万辆机动车的排污情况也将进行普查,并由市公安局统一负责。农业污染源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普查内容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养殖畜禽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有关排污单位能主动向所在村或社区填报数据,并在普查员上门调查时如实填报登记。同时,市民也可致电87136598举报没有填报或没有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