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记者昨天获悉,经温州市政府批复同意,温州市将把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月525元调高到每月595元。这个新标准从2007年9月起开始执行,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每月525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4月开始执行。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已于去年9月1日调整为850元。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企业最低工资的70%至80%,因此,我市将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上述调整,以减轻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帮助他们过好年。
记者从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我市建立失业保险金制度以来,此次调整为历年标准提高额度较大的一次。截至2007年11月底,市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6792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2326人。据悉,新标准所需资金将在2008年1月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