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3日讯
昨天,记者了解到一起案件。车子撞上了高压电线杆,交警处理时,司机还好好的。没想到,之后司机被电倒了,还伤得不轻。
治疗后,司机将相关电力部门告上了法庭。温州青田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撞倒电线杆接受处理后被电倒
去年6月17日下午3点多,49岁的朱师傅开着辆运输沙石料的拖拉机,到青田孙坑村去。路上,与一辆车交会时,朱师傅一避让,导致拖拉机偏离了公路,撞到了路边的电线杆。电线杆倾斜,靠在了拖拉机车头上。所幸,朱师傅没事。
朱师傅报警,交警来现场处理了事故。撤离现场前,交警嘱咐,朱师傅要注意安全,等抢修人员和保险公司人员来现场后,才能移动车辆。
可是没想到,等这些人员到现场时,朱师傅却被电击倒了。
伤者起诉电力部门
朱师傅马上被送到了医院,经过治疗,他的右手臂中段截肢,左拇指损毁,分别达到了五级伤残和九级伤残。
治疗后,朱师傅把相关电力部门告上了法庭,经了解,电线杆是青田的贵岙电站管理的。
朱师傅说,事故刚发生时,根本没电,不然他到车上拿行驶证等证件配合交警调查时,早被电倒了。交警离开后,约5点30分,他靠在拖拉机门边等待时,突然被电倒。管理部门肯定存在工作上的操作问题。
不过,高压线路一直在运行,不存在断电后又突然送电的情况。当时,到底是朱师傅自己动了电线导致有电,还是其他什么情况,已难以认定。
被告未履行警示义务
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的乡村公路道路狭窄,弯道处是交通事故易发地段,被告青田县贵岙水电站在该路段架设高压线路,应该在电线杆底部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提醒标志,但被告没有。因此,贵岙水电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而朱师傅自己的行为也有重大过失,临危措施不当,碰撞了高压线杆。交警离开前提醒他注意安全,但他却在之后发生了触电事故。所以,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于是,朱师傅获赔各项损失合计约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