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因和父母就家庭住房问题发生矛盾,经调解无效后,竟跑回家中放火要烧毁自家房屋。1月3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陈某夫妇与父母共同居住在余姚黄家埠镇的老房子,双方之间因生活琐事经常闹矛盾。去年7月17日上午,双方再次因住房问题发生争吵,父亲老陈遂请求政府帮助调解。上午11时许,双方来到镇政府综治办进行调解,其间父子俩再次发生了激烈争吵。儿子陈某情绪激动,扬言: “家里的房子如果没我的份,我就去把它烧掉!”父亲老陈要求儿媳劝阻儿子别干傻事,儿媳没有答应。陈某在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气,回到家后径直走到东首厨房内,随手推倒自己的摩托车,取出汽油,拿过一张纸点燃了火。陈某又将一只塑料篮扔进火里,看着火烧了十多分钟。
邻居蔡某看到陈某家里浓烟滚滚,就打“119”报了警。租住在附近的几个外来务工人员看见起火,就主动用水灭火。十几分钟后,火被扑灭。经查,除了摩托车和房内物品被烧毁外,未造成其他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