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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大火烧掉了租来的车,这车该不该赔?租车的朱先生左右为难,事情也就一拖再拖。近日,租车公司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朱先生,不仅要解除汽车租赁合同,还要他还车,并支付拖欠的81200元租金。
“这事也只有通过法律途径了。”朱先生说起这事满是无奈。租车的事发生在2006年10月26日,当时朱先生学车不久,想租辆车来练练手,于是向杭州一家知名的租车公司租了一辆白色的普桑轿车。车是2003年上牌的,每天付200元的租金,租期一天。他先付了1500元的押金,把车开了回来。
2006年10月26日晚上,朱先生把车停在杭州钱江新城出租房附近,回屋休息。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他本想起来后把车还了,可一下子没找到。
“我的车是白色的,很好认的。”朱先生继续找,看到了一辆已被烧成黑糊糊的空壳轿车,他才反映过来是自己的车被烧了。
警察和消防队员都赶来了,勘验后表示,火灾原因不明。车被烧成一个黑铁皮,也只能作废。朱先生说,此后,他已经把废车还给了租车公司。租车公司让他赔偿,但他始终觉得这事有点冤。
租车公司的损失究竟该怎样解决?下城法院还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