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好不容易凑足了建造房屋所需的费用,高高兴兴地开工建房,待房子造好准备装饰时,却发现砌墙用的红砖表面层出现“脱皮”现象。与经营者协商不但没有结果,还被告知是无理取闹。气愤的孙老汉于日前向安吉县消保委投诉。
现年54岁的孙老汉是家住安吉县良朋镇迂迢村的村民。2007年9月初,孙在某砖瓦厂购买了价值4200元的红砖用于建造私宅。9月23日,待房屋主体建造完工,孙老汉着手装饰房屋时,发现墙壁上部分红砖的表面层出现脱落现象。疑惑的孙老汉为此找到经营者讨要说法,不料,经营者王某给出了“砖头‘脱皮’没关系,我的砖头没有质量问题”等之说。
“砖头面层出现脱皮,是否会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带着这个疑问,孙老汉赶到县城走访了县相关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两个被访的职能部门都未能给出明确答复。无奈的孙老汉就此事向县消保委求助,想给自己讨个说法。
详细记录好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后,安吉县消保委迅速指派工作人员到孙老汉家实地查看。经现场观察,孙老汉反映的情况得到证实,其所建房屋墙壁上的确有部分红砖表面层出现“脱皮”现象。之后,在了解到该现象不会影响砖头的承重功能后,安吉县消保委马上联系该经营者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07年11月30日,第一次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没有结果。但消保委工作人员并没有就此中止努力,而是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告知消费者索赔要合理,不要过高要求;另一方面告诉经营者砖头存在瑕疵是事实,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2007年12月5日,安吉县消保委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人民币7000元。至此,孙老汉终于讨得了说法,这起历经两月之久的消费纠纷也同时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