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教育局获悉,市专用校车将换上统一的“黄衣裳”,并按规定喷涂外观标志,醒目的外表将让人一目了然。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2007年11月1日以后申请增加的专用校车,必须按规定喷涂统一的外观标志。我市专用校车车身上半部为黄色,车身两侧喷涂蓝色的“学生接送专用车”字样;车头喷印三角形标志。
非专用学生接送车用于接送学生时,必须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右下角各放置一块校车标志牌,标志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配发。
另外,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无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在本记分周期内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和满分记录的;一年内没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行为的。根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对“黑”校车的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