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苍南的戴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她丈夫花了8000元在杭州新买了一台“惠普”手提电脑,由龙湾“飞达速递服务部”寄往苍南家中。次日,戴女士签收领取包裹后,惊讶地发现,包裹里只有一把雨伞,根本不见手提电脑的踪影,包裹重量也由7公斤减为3公斤。戴女士马上到该服务部讨说法,但服务部只同意按件数、重量赔偿,只赔偿200元,理由是戴女士的包裹既没有填写清楚货物的名称和价值,也没要求保价。
被快递公司“黑”了一把的还有夏女士。日前,市民夏女士从网上购买了价值近千元的化妆品,当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时,她恰好不在家,于是让家人帮忙签收。可等她到家才发现,包裹内空无一物,而包裹侧面居然有个洞!她随后跟快递公司联系,而快递公司却以其家人已签收为由,拒绝就此事进行沟通。
工商说法——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孟清弟认为,上述案例中的快递纠纷,都是由快递公司造成的货物损失,快递公司不赔或者只按运费赔偿,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霸王“行规”。我国首部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今年元旦起生效,消费者也有更好的条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该行业标准涉及了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如赔偿标准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未实行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等。
另外,《服务标准》中还引入欧盟“彻底延误标准”。其中规定,同城快递彻底延误时限为3个工作日,国内异地快递彻底延误时限为7个工作日,国际快件彻底延误期限是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当快件出现延误时,如果延误时间超过了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索赔。
事件背景——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快递行业发展迅速,仅2007年就新增了42家快递服务企业。目前我市经营快递、物流业务的公司已达200多家。这些快递公司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
市消费委的一份全市快递行业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30.1%的消费者表示自己曾被快递公司丢失过物品。不少消费者反映快递投诉索赔太难,有40.7%的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失误造成的损失赔偿表示不满意。
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规定,发生快递纠纷时调解难度较大。据市工商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关于快递服务的投诉共283起,比2006年增长了67.5%,快递投诉快速增长。
小新观点——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快递行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快递货物丢失、损坏、投递延期等现象也不断考验着消费者对快递业的信任。首部标准的出台,不仅给快递业提供了服务“含金量”的标准,也为各快递企业敲了警钟,提醒企业要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小新提醒消费者,在快递物品特别是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所填货运单上的“快递须知”,以免落入经营者自定的“霸王条款”圈套;贵重物品切记保价,若为节省费用不保价,一旦发生货物丢失或损坏,将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快递后,应当场检查和清点物品,切莫随意签收,以免发生纠纷时责任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