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0日讯
永嘉县动用人事编制、财经纪律、组织考核、纪检查处四大手段,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以此达到依法用工、依法依纪管理的目的。
据永嘉县统计资料显示,目前,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招用雇用3000余名临时工,年经费支出达5000多万元,并且这些单位的临时工存在着报酬标准不统一、使用年限不统一等管理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如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用工,临时工往往会提出一些不合政策规定且很难解决的各种苛刻要求,用工单位一旦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不免会发生接连不断的信访事件。为此,永嘉县作出决定,在本月月底前,全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的规范管理工作,除符合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有关临时机构需留用临时人员等四种情形外,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清退富余临时工。对符合条件允许留用临时工的单位,严格实行合同管理,按标准实行福利待遇和保障,但所需经费在用人单位包干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与此同时,该县把临时工的用人单位确定为责任主体,把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继续违规招用临时工(含借用人员)的单位,该县编制部门削减该单位相应的编制数,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人员录用和调入手续。对单位未经批准每招用临时工1名,运用财政部门的财经纪律手段,扣拨当年预算经费1万元,并相应核减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标准。对违反规定招用临时工的单位,组织部门对其年度考核定档时给予降低等次,并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使用临时的,不但纠正其用工行为,还要追究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当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影响恶劣的,不能定称职及以上;对情节严重的,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