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日前,丽水市出台《关于加快水干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多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水干果产业,着力打造“丽水精品果业”,提高水干果产业整体效益。意见规划到2010年,全市水干果种植总面积达到85万亩,总产量47万吨,总产值10亿元。
意见明确了丽水水干果“块状经济”发展格局。全市计划建立50个果业强村,对果业强村新建果园机耕路给予每公里3000至5000元的补助,并在产地交易市场、冷藏库建设、果园灌溉设施、病虫防治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建立高效生态示范果园20个,对确立为市级高效生态示范果园,给予2万至5万元的奖励。
意见制定了进一步提高果品品质的扶持政策。对柑桔类老果园、失管果园改造达到规范标准的,给予每亩300元的奖励。对新通过省级品种认定的水干果品种给予2万元奖励。对已获得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组织,果品通过自主品牌销售业绩5000吨以上或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每年安排5万元资金用于组织丽水优质果品评比、省市果品参展、市场推荐等活动。
意见指出,农发资金要优先支持果业生产、贮藏、保鲜的关键技术攻关,并从科技三项经费中配套安排相应科技经费,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全面建立果业农技员责任分片包干、联村带户的农技推广机制,推动果业科技进村入户。